拆除常识
关于装修垃圾你应该了解这四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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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件事:装修垃圾产生单位和个人产生装修垃圾后的责任和义务。
装修垃圾产生单位和个人应当将装修垃圾投放至装修垃圾投放管理责任人设置的或者由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指定的装修垃圾堆放场所,并遵守下列具体投放要求:
(一)将装修垃圾和生活垃圾分别收集,不得混同;
(二)将装修垃圾进行袋装;
(三)装修垃圾中的有害废弃物另行投放至有害垃圾收集容器。
鼓励装修垃圾产生单位和个人对可资源化利用的装修垃圾进行分类投放;装修垃圾投放管理责任人应当予以引导。
注释 装修垃圾投放管理责任人:住宅小区由业主委托物业服务企业实施物业管理的,受委托的物业服务企业为责任人;未委托物业服务企业实施物业管理的,业主为责任人。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单位的办公和经营场所,委托物业服务企业实施物业管理的,受委托的物业服务企业为责任人;未委托物业服务企业实施物业管理的,单位为责任人。
●第二件事:装修垃圾的清运。
装修垃圾投放管理责任人应当将其管理范围内产生的装修垃圾交由符合规定的市容环境卫生作业服务单位进行清运,并明确清运时间、频次、费用及支付结算方式等事项。
市容环境卫生作业服务单位是由每个区的绿化市容局通过招投标来确定,并划分好作业区域,而装修垃圾投放管理责任人则需要及时联系负责所处区域市容环境卫生作业服务单位。
●第三件事:关于小区装修垃圾清运的费用问题。
注释 :只有毛坯房的装修属于表格中所谓的首次装饰装修,买的精装修新房再装修的的话就属于非首次装修装饰;小区装修垃圾清运费的收费标准会随着社会各类相关成本的改变而调整,但每次调整都会事先公布。
●第四件事:关于装修垃圾的再生利用问题。
回收后的装修垃圾,通过机器分拣处理,可以生产出不同的原料,自上而下,依次是:大颗粒骨料、小颗粒骨料、粉末骨料和塑料颗粒。将骨料和混凝土进行混合之后就能生产出再生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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